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4-21
公安局监管中心周边路、公安局实战训练基地周边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监管中心周边路、公安局实战训练基地周边路工程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以崇行审批2【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公安局监管中心周边路,位于公安局监管中心东侧,南起兴农路,北至兴富路;公安局实战训练基地周边路,位于实战训练基地、民兵训练基地南侧,西起通刘路东侧辅道,东至训练中心出入口以东40m。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与城市支路。
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安局监管中心周边路,主要实施道路、桥涵、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给水、现状杆(管)线迁移等工程,道路全长约480米,规划宽度约21米,其中包含一座跨径20米简支梁桥。②公安局实战训练基地周边路,主要实施道路、桥涵、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给水、现状杆(管)线迁移等工程,道路全长约870米,规划宽度约40米,其中包含一座一孔6米钢筋混凝土箱涵(含质量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工程进度计量及审核、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等。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期+施工工期+保修期(含质量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6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3.7 投标企业业绩:
自2018年4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不低于3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备注:
(1)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结算审计核定单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或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本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 年10月~2023年3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9.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9.2 本项目正式开工后,拟派总监必须专职于本项目,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拟派总监无在监项目;
b.拟派总监若在南通大市范围内有在监项目,且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南通大市范围外无在监项目(满足苏建建管〔2014〕100号第七条要求),须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该监理人员参与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3.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9日9时30分。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9日9时30分,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
招标信息约定的 唯一公开。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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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 56 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4号蓝鸟1号楼A1区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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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石安琪
| 联系人
| 刘丽敏、陈芳敏
|
| 电 话
| 0513-85609614
| 电 话
| 18012224799、138146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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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15529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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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