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现状安全评价项目公开竞价
公告编号:LHSHCG-23-03-FW032
辽河石化公司现状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该项目已按规定要求完成审批,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辽河石化公司现状安全评价项目
二、采购范围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2]111号,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评价机构所做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报告。
2、我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24年3月份到期,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的要求,须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提前半年提交含《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在内的所有资料,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组对所提供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专家组提出的资料及现场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为顺利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将开展对公司的所有在役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及公用工程部分进行现状安全评价。(具体见附件辽河石化公司现状安全评价清单)
3、服务期要求:2023年5月20日(暂定,以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为准,合同具体签订履约时间不得早于开始节点)至2023年7月30日,要求在7月30日前编制完成《辽河石化公司现状安全评价报告》。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个标段,估算金额60万元(含税),最高限价60万元(含增值税、会议评审、餐饮及专家等各种费用)。
三、资格要求:
1、响应人要求:应具有石油加工行业评价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近五年承担过至少3个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评价,近 3 年来有现状安全评价业绩(提供证明)。评价人员至少包括安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等专业,外省评价机构应己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备案,并能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评价报告应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
2、投标人要制定符合辽河石化公司实际情况、完整的投标方案。
3、财务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纪委邮箱:675646963@
辽河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公开竞价公告附件
注:公开竞价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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