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夏庄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税清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 项目概况: |
| 莒县夏庄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税清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莒县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4-18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22000202302000039项目名称:莒县夏庄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税清查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0.0万元最高限价:60.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莒县夏庄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税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在“信用中国”( align="left">6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在“信用中国”(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莒县分中心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莒县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