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中交·滨湖雅郡项目
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加工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项目中交·滨湖雅郡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加工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滨湖雅郡项目占地面积131.24亩(87495.13m2),建筑容积率≦3.5,总建筑面积约396871.96m2,共布置20栋住宅塔楼,建筑高度限高100米。
2.2 招标内容
2.2.1 工作承包范围:
2.2.1.1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完成买方指定范围内的铝合金门窗及栏杆专业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2在工程范围内,按照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图纸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各项与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完成完成本工程所需深化设计,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买方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相关政府主管单位等单位所涉及的评审、论证、审查、出图、盖章等相关工作)。本工程询价图纸描述不清晰或未说明要求的,深化设计时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该部分不属于设计变更。
2.2.1.3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墙有关的预埋件、锚栓、后置埋件等)及与主体结构间的连接件或附加结构、开启窗、消防救援窗、铝合金百叶窗、电子感应门、地弹门、铝合金格栅、金属装饰线、玻璃雨棚、栏杆、层间封堵、“中交”标志牌、防雷接地系统、玻璃不锈钢栏板、铝合金推拉门/平开门、铝合金平开窗、铝合金上旋窗、试验检测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2.1.4防雷接地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上的避雷带、避雷棒、屋顶的避雷带、避雷针、接闪器等设施施工,配合防雷验收(土建单位只负责防直击雷部分,并预留引出线,其他幕墙部分防雷工程均属本过程范围)。
2.2.1.5负责完成其他专业(如泛光照明工程、电气工程、标识、智能化等)与铝合金门窗、栏杆工程交接面的预留、开孔、封堵、收边收口、现场配合协调(卖方需充分考虑本工程交接面相关工程的开孔、封堵、收边收口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施工调整并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风险费用)。
2.2.1.6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按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技术要求、项目施工地政策要求等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测、监理抽检/复检、外检试验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窗三性检测、玻璃透射比、节能检测、噪音检测、保温检测、螺栓拉拔试验、施工用胶玻璃试验、型材抗拉强度及其他为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所需试验检测等相关一切试验检测)。负责试验检测过程所需的取样、制作/留样、装卸车、转运、送检、报告获取、资料整理等为完成送检工作的所有工序,所涉及的相关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试验检测费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费。
2.2.1.7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确保达到移交和验收标准)及竣工图编制及出图等。
2.2.1.8负责施工范围内环保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照明、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
2.2.1.9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定位等。买方只提供主控线,其余测量、放线、定位由卖方自行解决,主体劳务单位如有提供相关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则由卖方自行考虑进行复测使用,此项工作由卖方在综合单价中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2.2.1.10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除买方提供的塔吊、施工电梯(含操作人员)外,其他施工所需的场内外运输、其他垂直运输(如吊篮、物料提升机、起重设备等)等为完成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机具设备均由卖方负责。
2.2.1.11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本工程无甲供材料。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牌需符合买方技术规格书所限定品牌的要求,卖方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卖方中标后,需向买方报送资料及提供样品,经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购并投入施工,买方有权按询价文件品牌选用表/技术规格书中的品牌调整选用材料或设备,且该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不进行任何调整。未限定品牌范围的其他材料由卖方推荐品牌(符合项目设计的品质要求),并提供样品,买方选定后才可采购。不论卖方报价时拟采用何种品牌,施工过程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买方限定品牌范围内的任一材料品牌,且费用不作调整,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诺不提出任何形式的费用索赔或补偿要求,买方不因更换限定品牌内材料对卖方作任何费用或工期补偿。卖方需积极配合买方做好各项材料认样封样工作。大面积施工前,卖方需在现场或指定区域设置样板标准块用于展示及对样,幕墙竣工验收标准均以样板标准块为标准,相关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另行计价。
2.2.12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临时水电(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买方提供现场已有的一级配电箱及用水接口,建筑室内上楼施工水电接口由主体劳务单位配合提供,卖方根据已有水电接驳口分布及数量自行考虑接驳口至作业区域所需后水电管线、电箱、电表和水表等施工水电管线(管网)布设、迁移、维护和拆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买方及主体劳务单位所提供接驳口不满足卖方施工生产需要,由卖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新开接口、自发电设备、一二级箱及相关管线)。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买方负责,不扣除卖方费用。
2.2.1.13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人员住宿及生活费用:买方不组织提供本工程施工人员办公及生活住宿(伙食)临设措施,由卖方自行考虑组织。卖方可与主体劳务单位协商租赁板房或自行在外面安排人员住宿,并自行负责生活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及外运工作。(买方如有提供生活及办公板房,收费标准为:住宿600元/月.间,水费30元/人.月,电费2元/度,办公室2000元/月.间,此项不作为必要提供资源项,由卖方在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2.2.1.14负责本工程所需材料堆场或临时用地建设:卖方根据现场既有场地条件及自身施工组织策划进行费用考虑,买方不组织提供相关堆场或用地及其建设,如卖方需用红线外或其他临时用地,卖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给予协助。
必要时,买方可提请业主单位协助卖方办理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等的申批手续,按照相关政府文件规定办理上述申批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土地临时占用费、土地恢复费等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买方不再就堆场或用地事宜另行支付费用
2.2.1.15卖方需投入足够资源确保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竣工资料等方面的工作满足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和买方的要求;并在买方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现场其他专业工程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有序施工。
2.2.1.16本工程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技术规格书、询价文件等所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合同内容和满足本工程外立面效果及相关功能而需采取的或隐含的所有工作及各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进退场、施工准备;
(2)施工区域内便道养护;
(3)工程量报价清单所列明的工程项目;
(4)按合同的规定有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的有关工作内容;
(5)为实现本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
(6)买方项目部另行安排的工作内容;
(7)工程保修工作;
(8)买方项目部另行安排的工作内容;
(9)以及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一切措施投入、材料二次及多次搬运,工作界面的清理、各项系统及设备验收等一切费用。
2.2.1.17买方根据工程施工衔接的需要,保留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卖方在此同意接受且全面、实际地给予履行,并不得据此向买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主张。
卖方同意:若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买方因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需要, 须对本合同中卖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加或减少时,卖方应积极地予以接受,并全面、实际履行。增加或减少的承包范围及内容根据本合同计价规则相应进行调整。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对此另有规定,卖方不得因本合同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向买方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
2.2.1.18本条规定的合同单价为卖方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不含税综合单价,即包含卖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甲供材保管费(含卸货、整理、运输)、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降效费、机械使用费、成品保护费用、工完场清、保护膜的铺贴及清理、驻地临设及生活水电费、施工水电费、检测费(甲供材检测费除外)、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利润、管理费、定额费、建管费、环保费、消防措施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卖方负责缴纳的保险费、政府收取的其它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所产生的费用。
2.2.2本次招标的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加工安装,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
2.2.3本次招标的铝合金门窗及栏杆加工安装,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4交付时间:2023年6月到2024月12月
2.2.5交付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大旺高新区
2.2.6履约保证金:3.0%
2.2.6支付条件: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银行保函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按年度暂定供货比例标的金额的25%支付。
2.在每批次物资产品全部安装完成,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产品的60%货款(含预付款支付至85%),各项物资产品支付比例如下;
2.1每批次百叶、护栏物资产品安装完成,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产品的60%货款(含预付款支付至85%)。
2.2每批次阳台栏杆外框安装完成并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货款的30%(含预付款支付至55%),待玻璃安装完成后支付30%(含预付款支付至85%)。
2.3每批次门窗外框安装完成经买卖双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20%,在固定玻璃安装完成后支付20%(含预付款支付至45%),待门窗扇叶安装后支付至60%(含预付款支付至85%)。
全部物资产品安装完毕并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物资设备12%(含预付款支付至97%)的货款;
3、剩余3%货款满2年后30天内支付。
2.2.7最高限价:无
2.2.8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
2.2.9招标人拟计划对铝合金门窗材料品牌选用如下:
(1)铝型材:亚洲、中亚、清澄、新河铝材或同档次品牌;
(2)玻璃原片:信义、华尔润、南玻、耀皮或同档次品牌;
(3)五金配件:坚朗、奥翔、窗缘或同档次品牌;
(4)密封胶:白云、锋泾、永安或同档次品牌;
(5)结构胶:白云、锋泾、永安或同档次品牌;
(6)防火胶:中豪、锋泾、之江或同档次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厂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年产5万平方及以上铝合金门窗及栏杆的生产能力,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的原材料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二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3个楼宇工程项目或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近3年平均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50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6.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6.2在“信用中国”(
3.6.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6.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17:00至2023年4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6.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17:00时至2023年5月3日17:00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上发布。
9.监督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联系人:房毅
电话:0756-3635912
电子邮件:fyi@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曹传国
电话:18926919848
项目联系人:李惠腾
电话:13713992004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