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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发展-公开招标-JXFZ2023-XM0172-厦门海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建信发展-公开招标-JXFZ2023-XM0172-厦门海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21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厦门海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3-XM0172



项目名称:厦门海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一

厦门海关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 、 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 号)的规定。(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七)供应商必须为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企业(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供应商需提供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备案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八)一个法人单位在同一区域设有多个机动车维修分公司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注:1、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3、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 “信用承诺制 ”,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 4月 21 日至2023年 4 月 28 日,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592-5856311,传真:0592-5856938。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单元)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        



联系方式:练女士 0592-235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1805单元            



联系方式:曾雪钗 0592-5856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雪钗



电 话:  0592-585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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