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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直门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拆除项目(通州院区)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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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东直门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拆除项目(通州院区)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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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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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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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北京东直门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拆除项目(通州院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写字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TC-GC2023-0017
项目名称:北京东直门医院国家医学中心拆除项目(通州院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 2.项目范围:北邻现状东直门医院院区,西邻现状翠屏西路,东南邻现状西小马庄园,具体以拆迁测绘范围为准。 3.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6629.95㎡,建筑面积约:16783.12㎡。 4.建筑物、停车场路面及垫层、围墙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5.项目工作内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硬化路面及附属物等拆除、场地平整及看护、拆除渣土全部清运出场消纳等工作,拆除单位接到房屋拆除的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至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写字楼5层
方式:现场领取。(1)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需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授权范围:获取磋商文件),如法人领取,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2)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邀请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至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写字楼5层递交以上资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写字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C座写字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最高限价:房屋拆除为99.56元/㎡,道路及硬化路面拆除(含附属物)为 119.58元/㎡, 围墙为60.00元/m(该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税费、拆除费、挖掘机费、装车费、卸土费、渣土运输费、渣土消纳费、场地看护费及配合费等一切费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由响应人自行踏勘。 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3.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80号
联系方式:杨世龙 010-60524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
联系方式:李欢欢 010-80570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
电 话: 010-8057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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