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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钼回收设施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化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钼回收设施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3-04-21
详细内容: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钼回收设施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钼回收设施项目基础设计已由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批通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投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钼回收设施 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合同估算金额:2135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



钼回收设施建设有关的详细工程设计(含详细设计、非标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检测及监造、试验及调试, 直至交工、技术服务等;包括总承包管理、化学清洗、静密封法兰可靠性管控技术服务、吸附树脂采购及装填(树脂由镇利化学指定)、项目文件归档;包括协助系统投用及培训、竣工验收及性能考核;包括缺陷责任期间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包括需分包的其他相关工作以及应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 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且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A2)。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 年以来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新建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或参与投资)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包含多主项的标段,要求 投标人综合考虑后确定的项目经理部人员配置适用于各主项):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三类证书之一者: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 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 有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 有软土地基条件下石油化工装置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工艺专业负责人的执业 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量员证;



(6)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4月21日 16: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4月26日 16: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林栋;



电话: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lindong@。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嘉铭园综合楼;



邮编:100029;



联系人:张蕾;



电话:010-89651069;



电子邮箱:zhangl75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工程招投标异议受理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0574-86446402



电子邮箱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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