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标准配件采购项目-1
招标公告
北京石油机械公司常用标准配件采购项目-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下属企业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常用标准配件采购项目-1
一、项目概况:标准配件具有行业内独特标准,同时也是我公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配件质量有较高要求。
标准配件采购项目包括标准配件的包装、运输、验收、售后服务等货到现场的过程。并对零配件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通过零配件验收标准,满足整机装配、车间试验、整机试验的要求,达到招标使用的目的。
合同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代储代销框架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2年。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2年。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标准配件,试验合格证明文件,包装和运输。
标包1预计总金额:1800万(含税)
标包3预计总金额:1400万(含税)
标包4预计总金额:1200万(含税)
注:预计总金额为含税价。
注: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对所投标包中全部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在投标时对所投标包内所有的规格进行全部报价。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采购方式,即对每个标包采购的货物只定单价,每个标包确定1家中标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代储代销框架协议,预计采购量仅为估算值,在框架时间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2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1年),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通知进行分批次订单合同供货。交货期自招标人发出批次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结算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3.1主要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 石油矿场环境
工作介质: 润滑脂或润滑油
环境温度: -35℃~55℃
3.2通用要求
产品设计制造应满足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产品应适用于石油钻井工况,耐恶劣气候,耐振动,满足设备钻井的常规工艺要求,满足石油钻机和井场一般安全要求。
零配件供货时要求包装合理,有效防止零配件的锈蚀、磕碰,外观完好。
3.3技术要求
要求符合招标范围附件中规格内对于材料及尺寸性能的要求。
3.4产品验收
产品在甲方工厂交付及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① 配件的尺寸检测:对配件的关键尺寸进行测量。
② 产品合格证
③ 产品包装及产品外观检测
④ 甲方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
3.5包装和运输
对完成出厂检验后的零配件进行适合运输的包装。
负责将零件运输至招标人工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运到第三方场地。
3.6质保与售后
提供质保文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3.7质量要求
投标人对提供产品(包括配套、外购产品)负有全面的质量责任;
投标人保证对其产品提供质保服务。质量保证期期为甲方按照技术规范书、合同文本及其附件的规定就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8项目进展及协调
任何商务与技术的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相关方,得到确认方可实施,任何口头的或者未经确认的变更都将不被接受;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障供货进度,乙方应当保证甲方生产需求不受影响,并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和检查。
合同签订后,当项目商务或技术上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报告。
3.9其他
买方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卖方进行供货产品的来源及所供配件的材料成分及来源进行检查,卖方应予配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质保期:12个月。即产品自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计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对产品质量全面负责;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产品,同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
2.制造商须提供其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并提供证书网络查询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2020年至今与招标项目货物类似(即机加工件、钣金件、组焊件)的制造经验。(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实行三证合一,只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附网页查询截屏。登陆“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等5项截图,如有信息异常情况,且未移除,需要出具异常原因及采取措施的说明材料。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偷税漏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其它可能对招标(采购)人造成潜在重大影响的,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编码为:GWZB2023WZG0296W-2,项目名称为:北京石油机械公司常用标准配件采购项目-1。
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按标包售卖),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21日17:00至2023年04月27日23:59:
(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顶端信息栏中“招投标平台”信息栏,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注册账户(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线报名投标。
外网网址: 联系电话84860900 我公司会在发票开具后进行顺丰到付邮寄。
(4)因工作人员业务繁忙,可能无法及时接听您的电话,如您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相关人员邮箱,我们会在事后对您邮件及时进行回复。
(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系统说出“电子招标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00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在线观看开标情况。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中油物采或昆仑银行办理U-key。详见公告中附件1: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如因特殊事项无法向昆仑银行支付保证金,可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至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请您将无法支付的原因(正式说明,盖公章)或昆仑银行退款的凭证发送至项目联系人或下方联系人邮箱,经我方审核后,将回复长城钻探物资公司账户,投标时附上银行回单即可(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基本账户汇出,以实际到账为主,如开标前实际资金未到账,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刘丹010-84860925liud01.gwdc@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能源南街9号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10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刘文民(招标文件答疑)010-84860909lh_liuwenm@
刘丹(费用与发票) 010-84860925 @
传 真:010-8486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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