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
8
号能源站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
8
号能源站等工程
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供热(冷)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
〔
2020
〕
25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
2022
〕
71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
〔
2022
〕
0681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
2022
〕
130
号)、《关于同意变更能源项目建设主体的复函》、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东片区
B
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1
〕
77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雄东片区
B
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2
〕
0011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东片区
B
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2
〕
25
号)、《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启动区中央绿谷供热临时管线工程有关意见的复函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雄东片区
B
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2
〕
2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70%+
财政资金
3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1)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8号能源站及中深层地热井:
8#能源站供热面积268万平米,供热负荷121MW,站房建筑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9.8m,总建筑面积为4438㎡,占地面积3004㎡。地下建筑面积为3004㎡,主要功能为燃气热泵间、锅炉间、辅机间、鼓风机间等,地面标高为-6.00m。地上建筑面积为1434㎡。消防水泵房位于地块南部区域,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高度4.75m,总建筑面积为275㎡,占地面积为80㎡。地下建筑面积为195㎡,功能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标高为-3.80m。地上建筑面积为80㎡,功能为消防水泵房,建筑高度为4.75m。新建一条临时供热管线,涉及开挖沟槽长度94米,定向钻施工长度816米。
中深层地热井位于2#一级能源站及8#一级能源站内,共设置6口地热井。2#一级能源站内4眼,两采两灌,均为三开定向井。预测4眼地热井斜深分别为:2-1井1607m,2-2井1609m,2-3井1610m,2-4井1597m,预测地热井井口稳定水温为53℃;8#一级能源站内2眼,一采一灌,均为三开定向井。预测2眼地热井斜深分别为:8-1井3041m,8-2井3048m,预测地热井井口稳定水温为60℃。
(2)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六标段:
沿E26、E27路随路敷设供热一次管网0.65公里(单线),管径DN300-DN500,设计压力1.6MP。
2.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1)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8号能源站: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30
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中深层地热井: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6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30
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3)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六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
1)启动区供热(冷)工程(能源站一期一批次)8号能源站及中深层地热井:
8号能源站:包括但不限于8#能源站工程、接临时用电工程、接临时用水工程、启动区中央绿谷供热临时管线工程(含绿化移栽、道路破除恢复)、8#燃气调压站区域场地处理工程、能源站外部电源工程、能源站场地平整及附着物拆改以及2#能源站土方回填。
中深层地热井:包括但不限于钻前、钻井、下套管(含筛管)、固井、洗井、试水、采灌试验、水质化验、泥浆不落地处理、井场恢复、井口保护、环境保护、接临时用电工程、接临时用水工程等内容。钻前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井场踏勘、井场平整、摆基础、土方工程、供水供电设施拆安等;钻井工程含钻井作业、大宗材料运输、套管、采灌试验、钻井液固液分离及处理等;固井工程包含固井施工作业、水泥、添加剂、套管附件、井口工具等;试水包含按设计进行水位试验;采灌试验按设计进行;泥浆不落地包含固、液分离与固、液的回收与处置等。需提交的报告及综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钻井施工组织设计书、钻井地质综合柱状图、水质及岩样检测报告、降压及回灌试验报告、单井地热资源评价报告(单井勘查报告)、完井总结报告、各种原始资料等。同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其配件、附件等全部材料物资,以及地热井井室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电气及自控);2-1、2-2、2-3、2-4地热井井室至2#一级能源站的地热输送管道、过滤设备、电缆光缆等采购及安装;8-1、8-2地热井过滤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2)雄东片区B社区市政配套供热(冷)直埋管线六标段:E26、E27路直埋管线工程。
同时包含上述(1)(2)项工程的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监督检验,负责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伐移、水电接入、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开工和竣工备案、施工临时用地、临时占道、道路接驳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a.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c.
有效期内的公用管道安装(
GB2
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安装(
GB2
级(不限于
GB2
级(
1
)、
GB2
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d.
需要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a.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
/
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
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
3000
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b.
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
5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
/
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
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度(
2019
、
2020
、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3
年,则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
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r.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②项的修改);
v.
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工程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
L
项修改为本条);
z.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⑤
项修改为本条)。
A.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与(
5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B.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2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5.2
投标
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3
年
05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1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
2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不能按时开标则另行提前通知延后的具体开标时间。
(
3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296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本项目开标过程分为两阶段,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
第一阶段: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本阶段公布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保证金递交情况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阶段:开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解密步骤将在开标开始后的第二天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的具体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05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应按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本阶段将仅使用开标系统进行解密、唱标、异议程序。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
335-2
联系人:
孟经理
电 话:
0312-5670817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36
号
联系人:
董泽然、李博伦、刘道卫、马骥、孙景景、袁立宏
电 话:
0312-6737175 18101057179
、
18830788778
电子邮件:
dzr@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296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泽然
联系电话:
18101057179 电子信箱:
dzr@
通讯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36
号
2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