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定新区弘博路周边绿化工程
已由
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
以
正新发改审字【
202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铺装、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总长度约
280米,最宽处约110米,总面积20657.666平方米。
(
2)建设地址:
石家庄正定新区弘博路两侧(新城大街
-白朴街),东至白朴街,西至新城大街,南至相邻地块,北至相邻地块。
(
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养护期结束
;
(
4
)
质量标准:
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5
)
招标范围:
正定新区弘博路周边绿化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及养护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
(
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3
)
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
2011)552 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
4
)
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
(
5
)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
)
凡有意参加投标
者,请于
202
3
年
04
月
24
日
09:
0
0至202
3
年
04
月
29
日
0
9:
29
(
北京时间,下同),
在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
“(
(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
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a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b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
园林绿化
通用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
1630(不清标)
》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C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石家庄正定新区城区综合管理中心
地址:石家庄正定新区
联系人:魏工
电话:
0311-837066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辰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豪门府邸
2号楼1单元602
联
系
人:李世琦
电 话:
0311-6669771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
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
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
的
突出问题
文件精神,要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
凡出现以下
7个方面
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