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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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雪亮工程监控联网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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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23-1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雪亮工程监控联网维保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40,000.00元 |
最高限价:29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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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Z20230017501 |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雪亮工程监控联网维保服务项目 | 2940000 | 294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对辖区内272个摄像头点位及专线,区监控平台等进行维保。 5.1 服务范围:示范区内现共有摄像头点位272个,涉及30个行政村;分别为黑龙潭镇104个,姬石镇(126+10)136个,主干道(龙江路、牡丹江路、中山路、千山路)32处,姬石镇监控平台1处。 5.2 服务要求:保障监控设备及平台稳定运行,维修或更换摄像头,对网络和设备进行配置、调试,保证线路通畅及线路的日常维护。保证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平台联网稳定对接,确保日常监控探头在线率达到95%; 5.3 服务期限:三年 5.4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4,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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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3日 至 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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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 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 4.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松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 |
| 联系人: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319500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天百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湘江西路D4号 |
| 联系人:常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187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常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187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