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评估资质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动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评估范围。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需取得《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 第二条资产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具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3.评估公司需至少具备2名从业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评估师资格证。
二、项目名称
1.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大院内综合楼办公大楼A区(整栋,建筑面积8325平方米)
2.进修生楼(原学术交流中心)(整栋,建筑面积2364平方米)
三、 工作内容
1.评估内容:对我校2处拟出租的物业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地点: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大院内综合楼办公大楼A楼A区和进修生楼(原学术交流中心)。
四、 评估要求
1. 技术要求
(1)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与规章。
(2)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
2. 时限要求
中选单位在中选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到现场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五、 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平台中标价即为包干价,最高限价16000元含税。
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中选人提交相关评估报告和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服务费。 | 1 | 项 | 广东周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14,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