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2023年文化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SCJZ-F3002
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文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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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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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某部2023年文化服务
| 主要负责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安装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1年
| 90万(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七)须为军队采购网已入库供应商,如报名时未注册成功,可先行提供注册承诺书,待提交响应文件时再提供注册截图。投标截止时未能提供注册截图,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须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2023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方式:(一)发售时间: 2023 年 04 月 24 日至 04 月 28 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营业范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军队采购网入库供应商截图或承诺在投标截止前注册入库供应商; (四)发售方式:投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yzbsc@。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六)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平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024-28866626,15326240288。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赵干事 13897899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联系方式:刘全盛 王子维 024-2250359 6024-22503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全盛 王子维
电 话: 024-22503578 024-2250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