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中小型场站维护(改造)工程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中小型场站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604-GC350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3年中小型场站维护(改造)工程已由第十采油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第十采油厂2023年中小型场站维护(改造)工程,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采油十厂字【2023】22号),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境内,工作区域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主要工程量为:对第十采油厂区域内接转站、增压站、计量站、注水站、污水处理站等中小型场站工艺改造维护、各类设备设施拆除更换维护等相关配套工程。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范围:前期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设备基础,工艺管道设备安装,电仪、热工、采暖通风、消防、通信安装,防腐保温,站内道路、场站通道等;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
标段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十采油厂2023年中小型场站维护(改造)工程 | 对第十采油厂区域内接转站、增压站、计量站、注水站、污水处理站等中小型场站工艺改造维护、各类设备设施拆除更换维护等相关配套工程。 | 360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施工图或建设方案工作量)。
(2)若地质部署或建设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因油维工程的特殊性,具体工程量以建设方案或施工图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5 月 30 日,共215 日历日。
3.1 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必须是集团公司工程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有效承包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中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及场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及场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4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7.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9其他要求
3.9.1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4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5月4日24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5月16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标段。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陆招标文件购买网站: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5.1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油田陇东生产指挥中心6楼 |
联 系 人:郭娜 | 联 系 人:张旭莉,刘栋 |
电 话:17782856750 | 电 话:15829884364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xuli_nw@ |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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