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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4月交通车辆招标公告公司因施工需要,现采购交通车辆2辆,本次采购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单位于2023年4月26日17:00前完成报名,2022年5月6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制做成PDF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序号 公司名称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01 帕萨特轿车 430PHEV混动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台 1 津牌 2 哈弗H6 1.5T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台 1 京牌 合计 2 二、要求1.投标时需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2.交货计划:预计于2023年5月30日前后采购车辆,请根据时间安排备货、运输。3.提车地点:卖方需将车辆运送至我方指定地点(交货城市详见备注,具体地点以招标联系人通知为准)。4.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报价单价:指购买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含税落地单价,包括车辆不含增值税单价和综合费用,其中综合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上户服务费、增值税税金、车辆购置税、临牌费、保险费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否则将按违约处理。6.结算、支付方式:车辆合同签订完成后买方根据合同到买方财务部门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卖方需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采用银行帐户支付车辆款,且支付时间原则上根据买方财务付款时间为准,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付款等原因造成的延时付款,卖方不得因此调价和索赔。7.验收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卖方提供的货物清单与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尺寸、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买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卖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卖方需按保证通过相关部门、机构的验收,最终上户成功。8.如对招标文件或技术规格等存在疑问,可联系八公司物设部,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赵威 13163068683 中交一公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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