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重点村落隐性污染源治理项目
(
雄县
)
造价咨询(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洋淀重点村落隐性污染源治理项目
(
雄县
)
(项目名称)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白洋淀重点村落隐性污染源治理项目(雄县)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
2023
】
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县域内白洋淀淀边水域沿线重点村落,涉及雄州镇、鄚州镇、七间房乡、苟各庄镇。
2.1.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治理场地共计
36
处,按照分布现状和污染源现状分为重点隐形污染源(
6
处)、村内居民生活区隐形污染源(
12
处),和村外坑塘隐形污染源(
18
处),治理总量
49911
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对雄县域内白洋淀水域重点村落存在的隐性污染源进行开挖、筛分、运输和无公害化处理;污染源原址进行回填、植被恢复或场地再利用、污染物隔离建筑设施构筑等场地恢复工程建设。
2.1.3
总投资:项目估算投资
2795.23
万元。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
1
年。
2.1.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核对,合同有关价款内容审核,材料设备市场询价及控制,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计量和支付等过程跟踪服务,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与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及配合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项市政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的业绩
(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准)
(
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4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5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②
项的修改);
v.
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
L
项修改为本条);
z.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⑤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与(
5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要求:
a.
须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
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
“
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4 09:30:00
至
2023-05-16 09:29: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
1
) 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雄县白洋淀温泉城
1
号路
联 系 人: 刘畅
电 话:
0312-581616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
B
座
1121
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311-8990673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
。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
(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雄县白洋淀温泉城
1
号路
联 系 人: 刘畅
电 话:
0312-581616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华业大厦
B
座
1121
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311-89906733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
2
)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
3
)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4
)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
5
)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
6
)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