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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遴选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作为当枝松高速公路DZSTJ-1标(以下称“本项目”)的承包人,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在建设集团资源库内选择施工分包人。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本项目为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DZSTJ-1合同段起于当阳市郊坝陵办事处邹畈村接沪蓉高速公路,起点桩号为K6+293.899。路线由北向南展线,在起点设置邹畈枢纽互通,K13+700设置两河互通与S311省道相接,K30+600设置半月互通与S256省道相接,本合同段终点止于K32+230,路线全长25.88Km,线路主要位于当阳市境内,所经主要城镇由北向南依次为当阳市坝陵街道、两河镇、玉阳街道、半月镇。主要包含路基约17911.25m(路基挖土石方约147万m3,填土石方约240万m3),主线桥梁19座(其中特大桥2座/ 4003.75米,大桥13座/3661米,中桥4座360米),总长8024.75m;匝道桥12座,总长1.828km;天桥9座,总长607.5米,钢箱梁388m, 涵洞74座,互通3处(分别为邹畈枢纽互通、两河互通和半月互通)。
本次遴选范围为本项目K26+545.6~K32+230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本次遴选共划分1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第1合同包
| 1-1(路基)
| K26+545.6~K32+230
| 5.684
| 段落范围内与路基工程相关的土石方工程、防排工程、软基处理、涵通构造物、三改工程等。
|
| 1-2(桥梁)
| K26+545.6~K32+230
| 5.684
| 段落范围内与桥梁工程相关的桥梁桩基、下部构造、现浇箱梁,K17+240~K32+230范围内的梁板预制及安装、桥面系及附属、2#梁场基建,K17+240~K32+230范围内钢筋加工及运输等。
|
3.工期及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遴选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24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总包合同一致。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必须为建设集团准入资源库协作单位,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4.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拒绝。
4.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4.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4.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分包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4.5 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4.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4.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分子公司范围内后续合作任务。
4.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中选人,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分子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选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建设集团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4.5.4 对于有上述4.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建设集团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建设集团有权不予退还。
5.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9时至2023年4月28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及当枝松高速公路DZSTJ-1项目经理部(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马窑路96号)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到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成本合约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0楼)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2)及当枝松高速公路DZSTJ-1项目经理部(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马窑路96号)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jtjsjtlx@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6.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10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3 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7.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9. 联系方式
遴 选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
邮 编:430050
联 系 人:柯先生/杜先生
电 话:13437287169/18171231756
项 目 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枝松高速公路DZSTJ-1项目经理部
项目部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马窑路96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电 话:13080609578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