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澳门营业部员工宿舍租赁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澳门营业部员工宿舍租赁。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47090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月限价
| 总价限价
| 备注
|
1
| 澳门住宅租赁
| 2套
| 澳门币30000/月
(约人民币25500元)
| 澳门币72万元
(约人民币61.2万元)
| 2年
|
合计
| 澳门币72万元
(约人民币61.2万元)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澳门住宅两套
| 澳门
| 从采购人与住宅所有人签订《租赁物业交接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
…
| | | |
1.7 合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注册的法人或个人(不限地点),具备合法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及M1证书,个人需提供与《物业登记书面报告》以及业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非业权人,需提供业权人的授权书。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供应商必须确保对房产拥有所有权或者代理权,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供应商要确保收款的银行帐号可无阻碍的收到采购人的澳门中国银行帐号汇出的澳门元,最好是香港或者澳门的中国银行的帐号。应提供开户行的中英文信息。
2.8 供應商在投標前需聯係采購人實地考察应标房屋的情況。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7: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
报名资料、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澳门北京街金融中心8H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发 13823000839 00853-63903366
EMAIL: xufa@ (报名、谈判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澳门北京街金融中心8H】
联系电话:【00853-6390336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珠海航空有限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中信南航国际广场9楼A区企划财务部】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336606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