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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分光光度计”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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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微量分光光度计”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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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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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2023041815007719三、 采购项目名称:微量分光光度计 四、 采购组织类型: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微量分光光度计
预算金额(元):
145000
数量:
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货物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七、 申请理由:在日常实验中对样品的蛋白质浓度进行检测时,需要对样品中存在的污染物类型进行分析,保证后续实验的顺利进行。进口设备能够检测到样品中的DNA和苯酚污染物,并能够检测污染物的浓度,精确剔除污染,对结果进行矫正。国产设备该功能不完善,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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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君焱 | 工程师 |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 | 江涛 | 主任 | 浙江省血液中心 | | 周岚 | 法官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郭中正 | 高工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 洪晓芬 | 副高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进口设备能够检测到样品的DNA和苯酚污染物并能够检测污染物的浓度,精确剔除污染,对结果进行校正。国产设备该功能不完善,建议采购进口设备九、 其它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2、其他事项十、 联系方式: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联系人:何颜联系电话:0571-87896539传真:/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5号大街379号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联系人:冯华/马瑞敏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5741传真:0571-87056984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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