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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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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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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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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04-21 10:29:32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3)0089号
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3041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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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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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5300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2.请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7 日 17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 月8日9时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七、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系人:佘琳玉
联系电话:0731-582620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段海燕
联系电话:0731-5852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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