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 济宁高新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890000202302000030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0.0万元最高限价:110.0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详见文件 | 1 | 详见文件 | 11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和民航局核发的商业运营许可证(或国家民航总局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不能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可由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的单位和民航局核发的商业运营许可证(或国家民航总局核发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3.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大型风送一体喷药车至少1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及行驶证)、监测车至少1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及行驶证);3.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直升机数量至少2架(须提供民用航空器适航证、民用航空器标准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单架直升机载药量不低于600公斤且拥有经营权;3.4须提供本项目要求药品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执行标准);3.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信用山东”查询);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等;供应商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飞行安全事故(如坠机、侧翻、人员伤亡、飞行事故征候等以上安全问题,以民航局或网上通报为准),在农林作业过程中无次生灾害产生,未被各地人民法院政府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4、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4月17日17时4分至2023年5月4日9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