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 项目概况: |
| 山亭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302000018项目名称:山亭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6.5万元最高限价:136.5万元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山亭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6.200000 |
| B | 山亭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0.3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四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标时在原报价的基础上给予5%的价格折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的基本条件(人员、设备)和能力;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