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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标准厂房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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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农产品标准厂房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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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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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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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农产品标准厂房消防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YCG2023-007
项目名称:农产品标准厂房消防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承包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须提供企业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证明信息(截图)以及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证明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方式:线下购买或邮寄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东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6号 会展中心主馆
联系方式:黄先生 联系方法:0593-2917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金龙商贸广场D幢3-F室
联系方式:卓女士 联系方法:18759360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女士
电 话: 1875936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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