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任泽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任泽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任行审投资批〔2023〕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西固城镇翟庄村、南留寨村、生刘庄村、北甘寨村、陈杜科村、单社科村、后大宋村、赵村、胡庄村;2.1.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分为一个标段;2.1.3计划工期:6个月。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1.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5 00:00
至 2023-05-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或“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邢台市任泽区 | 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88号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楼15层2单元1508-1512 |
邮编:
055150 | 邮编:
054000 |
联系人:
崔亚洲 | 联系人:
刘亚青 |
电话:
0319-7522333 | 电话:
0319-2651868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hbzhzb@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开元支行 |
帐号:
/ | 帐号:
13001655608050512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