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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图书馆屋面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SZB-RBS-2023-040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图书馆屋面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03594.04
最高限价(元):1403594.0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八一中学图书馆屋面修缮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03594.0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图书馆顶层防水及供暖设施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疆外企业须具有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疆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应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7.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8.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八一中学
地 址:青年路15号
联系方式:0991-88501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源凯第一城26号综合楼B座商务办公室1906室
联系方式:0991-6991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波
电 话:0991-699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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