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4-24最高限价公示
2023-04-24
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设计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张謇企业家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设计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500平方米。
3、设计周期:62日历天(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确认后,45日历天内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另行约定)。
4、质量要求:
①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②确保所有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③负责各设计图纸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到位,直至合格。
④负责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总额按照相关文件及部门要求进行编制。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过程中的投资控制,确保设计概算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⑤发包人提出的其他标准。
三、设计范围及标段划分
1、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地块项目设计总承包服务的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包含整个地块的总平面设计);
②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体、建筑单体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方案修正完善至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③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人防、消防、智能化、通信、室外配套、亮化工程、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
④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幕墙、人防、消防、智能化、通信、室外配套、亮化工程、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等及相关的技术设计、二次深化设计;
⑤管线综合:必须与供电、燃气、给排水、通信等相关单位充分对接,完成室内、室外、地下室等综合管线设计及报批通过;如有需要,供配电设计由中标单位委托供电公司认可的专业电力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含用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中标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后需自行送供电公司审核并取得供电答复单,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供电公司确认。
⑥具体及其它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为准。
备注: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在得到招标人同意后,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四、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编制进度计划,调查、走访、摸底等基础性调查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对设计人自行获取的地形图进行修测,对设计人自行获取的现状管线图进行现场核实,对投标时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制作效果图、三维动画(如需)、多媒体等汇报材料,多轮方案的汇报和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的公示服务。必要的测量、物探等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协助办理初步设计
的报批工作,参加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必要的测量等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或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审,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施工图审查回复直至审图合格通过,必要的测量、控制点布设等工作;
4、施工配合阶段: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代表的驻场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现场技术指导,必要的补勘、设计变更或补充,参加工地例会、专题评审会,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参加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5、其它服务:招标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设备等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招标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6、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所投标单位)及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设计设计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连续3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6、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2018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建筑面积在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楼、厂房)项目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概况,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8、本设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3年5 月 15 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15 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一开标室参加开标会并解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张謇企业家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通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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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星城路268号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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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朱寿春
| 联系人:
| 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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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8021380230
| 电话:
| 1875130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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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电子邮箱:
| 42235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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