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社会化保障项目(干洗店)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HYLL-F1001(04)
项目名称:2023年度社会化保障项目(干洗店)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引进干洗店1个,营业面积约为40平方米;为采购单位人员(相当于小型社区规模)提供衣物干洗、清洁、保养、烘干、熨烫、缝纫等服务,为采购单位提供布草洗涤、消毒、熨烫服务;
2、资产管理
①交由投标人使用的经营场所等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投标人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因维护、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单位免费为投标人提供营场所,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投标人负责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自主经营,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费、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等费用自理;
②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确需增加固定资产的,必须先向采购单位申报拟购资产目录,待我单位审核认可并由双方进行市场价格调查后,对投标人所购资产可作固定资产处理。对新增的固定资产,其折旧率、折旧期限、合同期满后的处置意见由采购单位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③投标人因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各功能区水、电、气、热等的装修和改造,其改造方案、装修效果图由投标人提出,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经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果确实需要应先向我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⑤投标人不得安装或使用带有定位、录像、录音等用电设备,防盗监控不得连接互联网,使用单机并且不得对录像视频进行拷贝。
3、经费保障
服务投标人独立运营,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主动按时缴纳经营所产生的水、电、气、热等能耗费用和物业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视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评价续签合同,续签时间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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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提供从业经营人员健康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6月-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设备、人员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三)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提供近3年无不良经营行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正在经营门店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得为港澳台及外国国籍); (5)提供正在经营门店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无犯罪情况证明(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自拟)。注:投标人资格证明相关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2.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3.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后向代理公司提供四份纸质版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须包含系统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及分项报价表;纸质版的报价文件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的报价文件移交代理公司。
4.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招标单位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联系方式:陈先生 / 陈先生 18893631567/0937234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公园路92号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董女士 18093764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889363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