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来凤县大河镇两河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2023-04-25 17:58|发布单位:湖北彩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11|项目监管地:来凤县|
【项目概况】
来凤县大河镇两河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X—LFCG—2023—004b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7-2023-00713
3、项目名称:来凤县大河镇两河片区基本农田综合治理以工代赈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1.962954(万元)
6、最高限价:191.962954(万元)
7、采购需求:
该项目拟改扩建老板沟村河堤1700m;改建杉木塘村梯子坎原公路桥1座,桥长20m、宽6.5m、高4.5m(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个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真彩扫面件)。6.3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证件需均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提供项目班子成员2023年第一季度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花名册)。6.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鲜章,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申请主管部门在建项目变更备案。6.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需在有效期内)。6.6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7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注明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项目经理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鲜章视为有效)。6.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规定,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9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2023年第一季度为职工缴纳社保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6.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
3、方式:
投标人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于开标当天,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于开标当天,登陆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凤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凤县大河镇集镇
联系方式:1898686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彩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瓦尔高小区
联系方式:18907266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孟
电话:1898686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