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五期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2、建设内容: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3、质量标准:合格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文昌路铺装、绿化及长江西街铺装、绿化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6 00:00:00至2023-05-0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
元,
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cn进行咨询办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官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开标。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清河县太行中路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A17号宁洋商务楼518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解东天 | 联系人:
刘莹莹 |
电话:
0319-8299878 | 电话:
0319-2126188 |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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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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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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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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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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