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ATP荧光检测仪(台式)
二、项目编号:2023-JQ09-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ATP荧光检测仪(台式)
| 台
| 1
| 14
| 签订合同之日起,设备3个月内安装到位
| 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供应商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投标不再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其无违法失信记录,只需书面承诺无违法失信行为)。
(五)供应商特殊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所投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有效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6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供应商购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gsjpb02@。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供应商投标不再提供官网截图证明其无违法失信记录,只需书面承诺无违法失信行为);
6.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报价人为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详询电话:0512-69290321(800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详询电话:0512-69290321(8004)。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欣欣、蒲苗苗
办公电话:0512-69290321(8004)、0512-69290321(8002)
邮箱:fgsjpb02@
邮政编码: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