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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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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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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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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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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061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 />(二)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津财采〔2021〕12号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参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参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6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六)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七)供应商供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成功,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八)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小微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喷淋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3-TJXQ-ZF061)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xuanfuzhaobiao@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I座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I座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2-23766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马晓丽、王丽、马书英、李继军 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丽、王丽、马书英、李继军
电 话: 022-843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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