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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等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等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4-27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4-26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丹凤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150米;

(2)工程规模:该项目设计建筑(含地下室)面积约3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设计单位需在原有规划和设计方案上进行调整,并进行报批通过。

2023年计划实施约5.5万平方米,后续施工体量由招标人另行确定。涉及后期规划如需调整费用不再增加,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3)招标范围:设计内容为: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人防及平战转换方案、结构、电气、给排水、供水、供电、天然气、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智能化系统、钢结构、室内外装饰(不含精装修)、日照分析报告、门卫、围墙、室外管网、道路、亮化、景观绿化等全部配套工程、设计方案及专家论证等专业工程设计的配合工作等)、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降水及护坡的设计方案、专家论证等专业工程设计的配合工作等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建设全过程的所涉及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单位需在原有规划和设计方案上进行调整,并进行报批通过。

2023年计划实施约5.5万平方米,后续施工体量由招标人另行确定。涉及后期规划如需调整费用不再增加,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4)设计完成时间:每期实施周期45日历天。







序号

内容

提交日期

1

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提交

设计合同签订后 7 天内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修改及最终审定

设计方案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定后 7 天内

3

初步设计提交

设计方案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 10 天内

4

主体工程施工图(含可能的二次设计等)提交并通过审查

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7天内

5

其余施工图效果图(包括室外总体、景观绿化、亮化、消防系统设计等)提交

主体工程施工图提交后14日内

6

其他施工图、效果图根据发包人要求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江苏省、南通市及海安市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符合现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m2)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1200001001

海安市丹凤西区二期建设工程设计

该项目设计建筑(含地下室)面积约3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0000万元。设计单位需在原有规划和设计方案上进行调整,并进行报批通过。

2023年计划实施约5.5万平方米,后续施工体量由招标人另行确定。涉及后期规划如需调整费用不再增加,价格不再进行调整。

800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无。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函。

注: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23年4月26日到2023年 5月11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1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0元整。

(2)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13-59005900、15312919892、1524058097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中)165号1幢1701室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 226600

联系人:张翔燕

联系人:孙勤勇

电话:15262891399

电话:0513-8181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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