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XYZQ-13标段
第二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3-CG011)
1.招标条件
西安至延安铁路站前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宜君至延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9]322号)、《国铁集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铜川至宜君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铁路XYZQ-1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声屏障、道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延铁路XYZQ-13标段项目经理部,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合同金额12.36亿元,合同工期55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6月,竣工日期2025年10月。主要工程量:新尚家沟隧道、柳燕隧道、杨家湾特大桥、二十里铺特大桥及延安站改。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正线线间距:5 米。
设计行车速度:350 公里/小时。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7000 米、困难地段 5500米。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 20‰,困难地段 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 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追踪间隔:3 分钟。
2.3计划工期
36个月(施工总工期,其中土建工期18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自购物资为水泥、声屏障、道砟。具体物资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见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见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日17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和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不能参与本次招投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 号:3020 5988 0036 88
行 号:3071 0000 3078
电汇备注:二十一局西延+标书款+包件
5.3 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进行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标书款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
5.4 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请将①购买标书付款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见招标公告附表2)发送扫描件至邮箱zbgsbfsyb@ ,邮件主题为二十一局西延+标书款+包件。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9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开标室(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西南角)(为保证大家健康安全,递交投标文件入场时请各投标人自觉佩戴口罩)(注:不需要线上上传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铁路XYZQ-1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高坡村村委会
联 系 人:王天东
电 话:177658879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 系 人:杨家宏梁爽
电 话:1861086669913608002744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 包件号
| 物资种类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N01
| 水泥
| 散装水泥
| P.O 42.5低碱
| 吨
| 10000
| 1000
| 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水泥年均产量不低于 100万吨,具备生产 I 级、II 级水泥能力,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水泥,不接受二次加工的水泥。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业内无要求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成立(注册)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铁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 2020 年以来由具有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对应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物资至少 1 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 2020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曾与中铁二十一局签订合同但未履约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若水泥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需同时提供水泥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唯一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37500
|
| 散装水泥
| P.O 52.5
| 吨
| 1900
|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600
|
| 包件号
| 物资种类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N02
| 水泥
| 散装水泥
| P.O 42.5低碱
| 吨
| 10000
| 1000
| 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水泥年均产量不低于 100万吨,具备生产 I 级、II 级水泥能力,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水泥,不接受二次加工的水泥。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业内无要求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成立(注册)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铁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 2020 年以来由具有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对应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物资至少 1 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 2020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曾与中铁二十一局签订合同但未履约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若水泥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需同时提供水泥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唯一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37500
|
| 散装水泥
| P.O 52.5
| 吨
| 1900
|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600
|
| 包件号
| 物资种类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N03
| 水泥
| 散装水泥
| P.O 42.5低碱
| 吨
| 10000
| 1000
| 5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水泥年均产量不低于 100万吨,具备生产 I 级、II 级水泥能力,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水泥,不接受二次加工的水泥。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业内无要求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成立(注册)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铁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 2020 年以来由具有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对应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物资至少 1 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 2020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曾与中铁二十一局签订合同但未履约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若水泥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提供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函,需同时提供水泥厂针对该总经销商资格的唯一授权函或合同协议书),不接受转授;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且生产商或总经销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在所有水泥包件投标中至多可中一个包件。
|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37500
|
| 散装水泥
| P.O 52.5
| 吨
| 1900
|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600
|
| 包件号
| 物资种类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SPZ01
| 声屏障
| 3.115m声屏障H型钢柱
| 3m高插板式
| 套
| 204
| 1000
| 3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成立(注册)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铁路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2020年以来由具有 CMA 或 CNAS 或 CAL 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对应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物资至少1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2020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铁建股份公司黑名单或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名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 3.115m声屏障H型钢柱
| 3m高插板式
| 套
| 2343
|
| 4.132m声屏障H型钢柱
| 3+1m高插板式折臂
| 套
| 1020
|
| 2.3mH型声屏障钢柱
| 2m跨长插板式声屏障
| 套
| 132
|
| 2.3mH型声屏障钢柱
| 1.3m跨长插板式声屏障
| 套
| 22
|
| 2.3mH型声屏障钢柱
| 1.7m跨长插板式声屏障
| 套
| 22
|
| 包件号
| 物资种类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书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DZ01
| 道砟
| 道砟
| 一级碎石道砟
| 吨
| 43250
| 1000
| 3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能力能满足施工需求,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能满足本包件物资设计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可提供物资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受额度限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出具近两年(2021、2022年)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新注册成立的生产商可提供近一期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提供相关物资质量检测合格证明资料;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20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不在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GJ2023-CG011
| 投标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 包 件 号
|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 声明
|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此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同时发送至zbgsbfsyb@邮箱
|
1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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