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ZB-FW30(招标文件编号:2023-ZB-FW30)
二、项目名称: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诉讼代理等相关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6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206、1207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 张家湾镇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诉讼代理等相关服务项目 | 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涉及政府的各类争议案件的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一年 | 满足招标文件标准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伯利、张泽平、刘放、谷萍、欧阳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的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及合同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28万元/年;
2.争议案件代理:
民事诉讼案件:每件5万元(包含案件一审、二审);
行政诉讼案件:每件3万元(包含案件一审、二审);
行政复议案件:每件1万元;
行政监督、再审(申诉审查阶段)案件:每件1万元
项目用途: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涉及政府的各类争议案件的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经评审专家评审,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联系方式:王工,61567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经略天则北4-10
联系方式:崔佳星 80818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佳星
电 话: 808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