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工程预付款,主体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质保金.
更正为
:
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工程预付款,主体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
.
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可以保函(保险)、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缴纳期限: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缴纳,具体时间合同内约定,质保期满后退还。
原开标时间为
2023年05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05月1
2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顺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
: 顺平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股长
0312-76166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云杉路
86号C楼623室
联系方式:冯明明、
0312-313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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