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二标段监理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核字〔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城区东部更新单元二期项目-二标段监理
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建设规模:完成排水老旧管网改造2标段、小康里土地楼、人行家属楼、建行家属楼、县建楼、裕华里教师楼、海韵花园、世纪花苑、烟草楼、中行楼、二中教师楼、冀东油田北区、蓝海家园、金色名苑、街区综合整治、裕华街市政管网及道路工程、老年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市民文化中心、1#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2#低碳交通能源综合站等全部内容。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或2022年度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中标后,其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网平台(
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若联合体投标人由两家共同承担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7 08:30至2023-05-0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工具端”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曹妃甸区曹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金信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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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龙庭时代商住楼2楼2单元1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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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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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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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孟靖
| 联系人: | 任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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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5-8820325
| 电话: | 0315-6484888、1991238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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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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