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销售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选商
河北销售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选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B-2023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销售公司分布式光伏施工总承包项目选商己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全部由招标人支付。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公司所属库站。
2.2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建安工程施工(含屋顶荷载检测)、加油站站房屋顶防水重新铺装、设备和材料(汇流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进出线路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投资备案及并网手续办理等。
2.3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工期
单个项目20日历天。
2.6质保期:3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应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计取。
2.8中标人数量:5名,中标人工作量根据中标顺序依次递减。
2.9最高限价:限单价3.5元/瓦。价格为含税价,包括设计、建安工程施工(含屋顶荷载检测)、加油站站房屋顶防水重新铺装、设备和材料(汇流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进出线路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投资备案及并网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两方(由两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投标人资格要求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做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并共同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进行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准入资格,且准入范围内包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包商的状态须为“正常”。(承包商的准入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 进行解决。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康先生 郑先生邮箱: dg_zhengshuang@
电 话:022-25913358手机:18322331294
投诉电话:022-25913109
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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