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北省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详细内容:















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

















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改革发展

















局

















关于开展

















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

















企业投资

















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















1

】

















55

















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

















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

















项目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















202















1

】

















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雄安站

















西侧

















。





















2







.2







项目建设规模:





















雄安站枢纽片区

2

号地块项目位于雄安站枢纽片区规划路

E

















5

















以北,规划路

E4

以南,规划路

N1

以东,规划路

N

















4

















以西,总建设用地面积

17.36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0.6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

















4

















9

万平方米。

























本次招标项目为该项目的二标段,包含

















C1

















-0

















7

















-0

















3

















#、

















C1

















-0

















8

















-0

















1

















#、

















C1

















-0

















9

















-0

















1

















#

















、

















C1

















-

















10

















-0

















1

















#

















等















4

















个地块

















,

















总用地面积

















3817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7362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13510

















平方米,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为

















60111

















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为

















8020

















平方米)。项目整体包含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其中住宅、酒店暂定为精装交付,其他业态

















暂定

















为毛坯交房。具体工程量及所含业态类型待开发方案确定后予以明确。





















2







.3







项目









投资









估算/概算









:













本

















工程

















项目

















总

















投资

















约

911786.5

















万元

















。





















2







.4







计划工期









:





















(

















1

















)

















勘察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















日历天

















内提供勘察报告,

















勘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止

















。

























(

















2

















)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取得“二函”,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招标人审定后

14

个日历天内出具,在取得“二函”后

20

日历天内取得“三函”,并按照计划提交项目交付成果。设计跟踪及技术支持直至项目验收

















,

















设计工作贯彻整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期。





















(

















3

















)

















施工工期:总工期要求为

800

日历天,其中住宅工期要求为

600

日历天。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7

月

10

日,本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16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















.5















招标范围

















:

























勘察服务范围:

















包括

















但不限于

















本

















项目

















的初勘、详勘、补勘、土壤氡检测、方格网图测绘、外审及服务配合等工作

















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

















;

























设计服务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

“二函”“三函”

















等相关函证的

















取得

















,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施工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含精装修)、设备及材料采购、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数字化模型(

BIM

、

CIM

)建设及应用等全过程承包。

























2.















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再划分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

















勘察资质: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同时具有以下

















业绩

















:















1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年(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

















工程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

















)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

















8

















亿元(含)以上的

















民用

















建筑的

















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















EPC















总承包或















PPP















业绩。















2















)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以合同签

















订

















时间为准

















)具有

















1

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

















8

















亿元(含)以上的

















民用

















建筑的

















工程设计或包含上述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工程















EPC















总承包或















PPP















业绩。

















注:若所附业绩为

















工程总承包或工程















EPC















总承包或















PPP















业绩

















,其中该

















业绩

















中投标人

















独立承担

















设计、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工程规模

















或

















投资

















金额满足

















上述

















要求,

















才可

















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









3









)









项目负责人









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

























①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

























②

















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

























①

















高级及以上职称

















;

























②

















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

























3)

















项目

















勘察

















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

























①

















高级及以上职称

















;





















②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













③













投标人须提

















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之间不得

























相互

























兼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管控等工作

















。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5)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







投标人









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







投标人









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雄安新区









投标资格;

















j







.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









服务









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









一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







.







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









行为









;

















t.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u.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或与监理人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v.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x.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5

)

L

项修改为本条);

















z.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A.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v

、

w

、

x

、

y

、

z

与(

4

)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

















应至少包括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至少具备公告第

3.

(

1

)项资质最低要求中的

3

项资质之一

















。

























2

)

















联合体投标,其资质等级应根据各自联合体成员的分工认定,即

















勘察方具有勘察资质,

















设计方具有设计资质,施工方具有施工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按照其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

























3

)

















联合体投标应分开提供业绩,设计方提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方提供施工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

















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同一分工的,其任一方提供合格业绩视为满足要求

















。

























4

)

















联合体投标人应以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分开委派人员,

















勘察方委派勘察负责人,

















设计方委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方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5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

















(









7









)









其他要求:















1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



















2

)提供

201

















9

















、

20

















20

















、

20

















21

















年度或成立至

20

















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均为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牵头

















方提供

















即可

















)。















各投标人









对









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13















时















59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

(网址: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

CA

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









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









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









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









的









加密









、上传。











其他说明:













/













。











7.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





















如采用远程









开标形式投标人需









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

“

交易平台

”

中

“

我的投标项目

”

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