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远县九嶷水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宁远县九嶷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发改审批〔2020〕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包括新建挡水坝、溢流坝、泄洪与消能设施、取水建筑物、新建九龙坝、新建供水灌溉涵箱、新建上坝公路和坝顶公路桥、枢纽工程边坡防护、导流隧洞、水库管理用房等。为22183.70万元..10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中标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单座新建水库或续建水库工程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投标人提供的PPP业绩和分包业绩将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4月5月09时分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0746-
电子邮件:27843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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