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涉行审投字【2023】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涉县第四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722.60㎡,总建筑面积74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9㎡,地下建筑面200㎡。主要建设一栋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主楼四层,裙房三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7015㎡,地下建筑面积200㎡。一层为门诊、急诊、收费取药、医技科室、医护值班休息等用房,二层为门诊、检验科、内镜等用房,三、四层为传染病房,共设置床位60床,负一层为生活、消防水泵房;新建地下污水处理站,发热门诊、门卫、压空站各一栋;原有建筑内部外改造提升及门窗更换,同时购置医疗设备、配套提升院区景观道路工程,完善整合院区室外管网 (含给排水管网改造热力管网改造、室外供电线路改造)。
2.2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8 00:00
至 2023-05-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18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涉县第四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涉县涉城镇309国道南岗段 | 地址:
涉县府南路13号 |
邮编:
056400 | 邮编:
056400 |
联系人:
杨宏斌 | 联系人:
赵群 |
电话:
0310-3859668 | 电话:
0310-3891238 |
传真:
0310-3859668 | 传真:
0310-38912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zddl2002@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建行涉县支行 |
帐号:
/ | 帐号:
13001648208050001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