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教育科技产业中心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井行审投资备(202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陉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陉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井陉县教育科技产业中心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村、罗庄村、长岗村交汇处。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700亩,总建筑面积47.11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腾出土地700亩,工程占地45亩,建设教育产学研科创楼,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3.7万平方米,地下0.8万平方米。
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或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核验窗口注册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必须同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登陆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PDF
格式响应文件,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格式响应文件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成交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牵头人不允许与其它投标单位再组成联合体,否则为无效投标;(7)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0:00:00至2023-05-0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异议提出渠道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1109室 联系人:马晓昆
电 话:19932870207 监督单位:井陉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11-82022522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井陉县陉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建设北路25号(中行6楼) |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与谈固南大街交口鑫科国际广场A座11层1109室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李涛 | 联系人:
马晓昆 |
电话:
0311-82369863 | 电话:
19932870207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帐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