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湾坞粮库信息化升级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 司(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 108 号 5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2023)[ZX]015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湾坞粮库信息化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70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70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湾坞粮库信息化升级改造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否
| 320707
| 32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2023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 司(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 108 号 5 楼)
方式:(1)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2)邮件报名:按我司提供的 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费用到本公司采购文件费用账户,同 时将汇款底单、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 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 ndfszb@,并电话确认后受理。采购文件售价及要求: 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 1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 50 元人民币;采购文 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 108 号 5 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福安市城南街道新华南路 108 号 5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安市东大路 82 号
联系方式:缪女士0593-618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3-669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3-669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