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航材备件及保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06
项目名称: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航材备件及保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856000
最高限价(元):785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航材备件及保障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85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C312E型警用直升机航材备件及保障设备采购(详见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以上类型企业的,评标时将给予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2)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经审计的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开展建设,公安厅负责统一招标及总包合同签订等工作,相关地州公安局负责分包合同的签订及付款等工作。供应商除填报本项目投标总价外,还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分别填报各地州公安局的分项报价,且不得超出各地州公安局的采购预算。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
联系方式:0991-5586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0991-8897121、1819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斌、周惠、肖洁、李武涛
电 话:0991-8897121、1819982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