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并具有与从事相应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中国(山东济宁)”及“”等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4月26日17时41分至2023年5月5日10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style="height: 40px;">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金乡县公安局 |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 |
| 联系方式:8826085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山东省省济宁市市金乡县县(区)金乡1号山阳路与金珠路交叉处 |
| 联系方式:053787732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邓科长 |
| 联系方式:05378773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