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工业供汽改造工程厂外管道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4-3-36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厂外管道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适应金桥热电厂周边企业工业用热的需要,金桥热电厂对两台300MW机组进行工业供汽改造,工业供汽汽源为机组热再热蒸汽。现工业供汽需求为80~120t/h,改造后每台机组均具备120t/h的供汽能力,两台机组互为备用。
汽机厂房内1、2号汽轮机再热热段各引一路管道至汽机房内蒸汽母管,蒸汽母管后引出一路工业蒸汽管道经减温器减温至220℃/1.1MPa后经厂区综合管架送至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1米设计接点处。本项目为工业供汽改造项目厂外管道施工。本工程需新建工业蒸汽管道 φ426×9,材质20#钢,疏水回收管道 φ159×3.5,材质20#钢,并新建配套的阀门、附件等设施。包含土建、安装(含材料装卸、保管)、材料、保温和试验、无损探伤、调试工程等方面。
2.2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工。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从金桥热电厂厂区外1米处至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围墙外1米设计接点处厂外蒸汽管网建设,从金桥热电厂北墙外穿越宝力尔大街,沿内蒙古鑫环颗粒硅科技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南墙外至用户处,管道总长约1.3公里,管道材质20#钢。其中,厂外架空工业蒸汽管道φ426×9和工业蒸汽疏水管道φ159×3.5各1100米;地埋预制保温蒸汽管道φ426×9和工业蒸汽疏水管道φ159×3.5各200米,覆土深度2.8m,预制保温钢套管为芯管φ426×9、套管φ1020×11、保温厚度160mm。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土建、管道安装等施工并提供施工所需主辅材。涉及到工程架空管道支墩及支架建设、地埋预制管道沟槽开挖、回填、换填沙、路面恢复、供汽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等所有内容。所有主辅材料的供货、卸车、保管;施工区域内道路、绿化、供电、通讯线路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协调、补偿、迁移及恢复;与相关部门的路面、方砖等及地下设施的拆除、动火作业等施工的手续办理;与相关部门的绿化带、隔离栏、道路标线等施工的拆除与恢复、手续办理;工程现场途经其它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等)和地下设施的拆除、恢复、补偿及地质条件(如地下水、地表水、土质类别等)等可能影响施工的事宜,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其他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同时满足当地政府对建设工程下达的项目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热力管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8日9:00时起至2023年5月6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时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杭盖路20号
联 系 人:李永胜
联系电话:13848179808
邮 箱:7651440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政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11
电子邮件:hol_zheng@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