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下浦村龙舟寮滨水区生态保护提升及村口微景观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CG[2023]005-1
项目名称:下浦村龙舟寮滨水区生态保护提升及村口微景观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4.132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726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审核价
| 合同包预算审核价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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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下浦村龙舟寮滨水区生态保护提升及村口微景观项目
| 1(项)
| 1341329元(含暂列金26000元)
| 1341329元(含暂列金26000元)
| 1287263元(含暂列金26000元)
| 其他专业施工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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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和证书复印件。
3.岗位人员配备不能重复:园林绿化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工人配备:中级以上园林绿工1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具备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或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颁发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并纳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的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配备的人员需出具近3个月所属单位社保证明或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所属单位的网页人员信息截图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闽建办风貌函 (2020) 12 号) 规定,园林绿化施工现场岗位人员配备,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并提供网页截图。
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5.本采购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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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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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补充
| 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提供合并执行的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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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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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至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也可以通过非现场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报名资料(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qzcxzz@,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596-2981555,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符合要求有意参加者均可报名,资格要求及报名程序详见以上采购公告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下浦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下浦村
联系方式:何先生14759608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2梯2407-2408室
联系方式:小曾 小蔡 0596-298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475960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