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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盐水鸭微生物试验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口区浦滨路***号中科创新广场*号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YS-ZC-****-**
项目名称:盐水鸭微生物试验检测及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年**月**日
项目概况:通过选取两个品种鸭子,分别按照两种养殖方式,获得四组盐水鸭的原料鸭,在饲养过程中,选取*个不同生长时期,检测与原料鸭品质相关的微生物种类及丰度,从而了解品种差异和养殖模式对品种选育的影响(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浦口区浦滨路***号中科创新广场*号楼*楼。
方式:请拟投标供应商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至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浦口区浦滨路***号中科创新广场*号楼*楼)购买磋商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联系电话:金辉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号 南京农业科技大厦 *楼会议室****室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号 南京农业科技大厦 *楼会议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号*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浦口区浦滨路***号中科创新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金辉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辉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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