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宾馆有限公司就宾馆保洁服务项目,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洁服务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宾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开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3-112
1.2.项目内容:2023-2025年度宾馆保洁服务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4.1根据附表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提供保洁服务。
1.5(施工/供货)期限: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每年考核中标单位,考核不通过招标方有权不续签合同。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 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能力证明复印件(或保洁专业二级);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物业管理二级(或保洁专业二级)及以上能力证明复印件;
(5)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认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证齐全;
(6)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相关业绩证明;
(8)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9)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0)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3.3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5月 10日 14:00 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中交供应链线上
联 系 人: 杨亚
电话:021-31193458
报名邮箱:yangya@
备案邮箱:zpmcsupply@(报名时必须抄送)
注:为提高效率,投标单位报名材料请以邮件形发送至报名邮箱。格式要求:PDF
4.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10000607206953D
账号:03311510040014059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8.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