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投资审批【
2020
】
71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魏县聚银喷涂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魏县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
10
号。
2.1.2
建设规模: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主要包含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增项部分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计划工期:
1
个月。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
一标段: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增项部分;二标段:魏县汽修集中喷涂中心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一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二标段: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
其他人员要求:一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标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6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备注: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报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制作投标文件时要求使用win10以上电脑系统,CA助手使用8.3.1及以上版本,否则因版本过低造成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不匹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魏县聚银喷涂有限公司
地 址:
邯郸市魏县经济开发区天雨路
2999-1
号
邮 编:
056800
联
系
人:
郎素建
电 话:
0310-
5200688
传 真:
0310-
52006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
409
号旺角商业广场
C
座
2708
室
邮 编:
056001
联
系
人:王宝山
电 话:
0310-5277787
传 真:
0310-527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