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成果(具体服务期限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质量标准:合格
4.1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经济补偿。各设计单位送达的资料成果不论是否中标,不返还。著作权、版权和设计使用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和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在本项目设计中采用本次设计招标所有设计中的任何部分,无需征求设计单位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4.2设计投标所有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3年05月05日8:00至2023年05月11日17:00,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资格确认、下载招标文件,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3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4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并下载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上递交。
6.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